懼官畏盜,欺善怕惡,文史哲畢業生的權力之路
一,一個公司高管被計程車司機撞,對方串通交警湮滅證據
導致他被判賠數百萬,另外還背負前科
二,如果我強姦他女兒,他會不會報警跟告我?當然會啊
那為什麼交警惡搞,他不敢向調查局,廉政署,監察委,那些去控告?不敢開記者會,或找網紅來爆料
因為他欺善怕惡,懼官畏盜,因為他怕告人家以後,人家會對他怎樣?那很好啊,求仁得仁,你忍氣吞聲,都順人家的意,人家也真的沒有再對他怎麼樣了,那既如此,自找的,便不要再抱怨
三,既然他欺善怕惡,懼官畏盜,那他活該啊,因為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那我沒有法子幫他或說什麼,因為他膽小怕事,姑息養奸
四,有權力當然比較不會被人家欺負,既使無法完全壓制人家,至少也跟人家互相牽制,互相監督
人怕遇到剛好是你的主管職權力的情形,情境,即使你只是百姓,也怕你檢舉啊,怕你找議員在議會對警局長質詢啊,若你是私家偵探,還可能對他蒐證呢
五,文史哲畢業生,有何權力之路?
1,自學法律,懂得如何寫狀,懂得起訴、告訴、告發,懂得如何進行訴訟程序及強制執行
2,花錢買股票,每年可以行使股東表決權,甚至準關聯關係,甚至選上董監事董事長
3,選人大,擁有政治權力
4,架設一個部落格,寫文章及評論,當kol意見領袖,那也會有話語權,影響力,講話也會有份量,也會有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