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硬碰硬的小股東指的是何?那可不可以舉個例?

一,當小股東,雖然權力小,但也有優點,不用跟人硬碰硬

如果你是大股東,那你就必須怕負責人坑你的話,坑你的權益,你就必須要告他,甚至人家動用黑道啊,那如果你是負責人的話,那你必須應付黑白兩道啊,你還是要打官司啊,因為人家要坑你啊,你是負責人啊,逼你做一些決定好讓他有利益

那如,如果是小股東就沒有這個問題嗎?因爲別人說我沒有必要跟人家硬碰硬,因爲我只是小股東,那什麼叫小?可不可以舉個例,例如說,我在這邊公司投資的股份,他佔這邊公司的股份比例很小,然後也佔我的總資產跟那個淨資產的比例也很小,可以舉個例嗎?

二,小股東,多小,舉個例

比如說我有玉山跟富邦兩個證券戶,那其中分別都有35檔,兩邊的35檔是同樣的35檔,那一檔只有三千五元,總共35檔,一檔三千五,就算一檔全部損失,我也不會損失很大。

若你是35間好公司的小股東〈35檔好股票的持有者〉,那,這麼分散風險,原則上若又能有不錯價差及股利,那,都是小股東,也不用跟人家硬碰硬,最多順其自然願者上鈎的有準關聯關係也可以,但不用當大股東或負責人,不怕經濟學上的代理人問題,及應付黑白兩道,刁民奧客,也不用告代理人或與稅務等行政機關打行政訴訟

三,大股東及負責人,人家要吃你要佔你便宜,一定要硬碰硬的

如果你是大股東,就算你不做董監事,不做董事長,那人家還是會吃你,人家是賤賣公司資產收回扣啊,低賣高買啊,因爲錢大部份是你出的嗎?他只是代理人而已啊,隨便說他不需要管公司虧不虧錢,虧那大半是虧你的啊,如果人家這樣做,你再告他,你告他還是要跟他硬碰硬,還是會得罪人啊?還有比如說,如果你是負責人的話,有沒有?你一定會跟他硬碰硬,因爲你要應付黑白兩道刁民奧客,例如你不照政府的的要求去把土地照原價及低利賣回去給他有沒有?他就說你偷逃漏稅呀,連補帶罰罰30億,那你還是要跟他打官司啊,所以也是要硬碰硬啊,所以就只有小股東,不用跟人家硬碰硬了。

四,選上人大政協,人家才當你自己你,才可以自保

那我們不是常把股東會,跟人大這兩個最高權力機關相提並論,那其實你做董監事如果說再選上一個人大政協,那真的有好處,因爲你人大有權審那個法案,預算跟人事權嗎?那地方政府不敢找你麻煩了,就算上級要找你麻煩,你也是地頭蛇嗎?強龍不壓地頭蛇,就算你是臺灣人有沒有?如果你選上人大政協,人家會把你當自己人看,不會把你當外人盤剝一樣聯合當地人自己人對付你,所以股東會跟人大這個又是有關聯的,你最好也能,所以最好。我是建議說臺灣應該開放,讓臺商能夠去參選人大,政協對他們的生意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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