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信用狀付款,但又怕出貨/匯款以後收不到錢/貨,所以使用交叉持股(上下游準關聯關係)的方式

不使用信用狀付款,但又怕出貨/匯款以後收不到錢/貨,所以使用交叉持股(上下游準關聯關係)的方式

一,有兩種優勢

一為:信息優勢,你是它的股東甚至董事〈安卓及蘋果的董事曾先後是同一些人〉,你有信息優勢

二為:權力優勢,不只是監事可查帳,董事可看帳,甚至大股東也有一些信息權或起訴權的

二,有擔保效果

三為:擔保效果,當它是你的中或大股東,如,你要出貨/滙款給一間越南公司,那若你出貨/滙款給它後,它不滙款/出貨給你,那,你要跑到越南去起訴及強制執行嗎?

若你在章程中授權董事會制定,何種情形,如,交易金額或貨物價值高到多少,或到資本額的幾成,要進行有擔保交易,若這間越南公司是你的大股東,那,它不付錢或不出貨給你,你可以強制執行它持有的股份,甚至,要出貨/付款前,先在它的股份上設定質權,不是大家都安安心心的做生意嗎?至於質權標的物即股票,要估價,那你自己是公司負責人,你不知道自己公司的體質,財報及價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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