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曰利嗎?辦到自己人或有權人很麻煩-台灣島司法傳奇
名三、做人「何必曰利」嗎?-一定要懂點經濟學
一、“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孟子對曰:「王!何必曰 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
二、現在人不講仁義,不講法,不講理,只講利跟權
有個臺灣女辣妹法官,因為開的車沒有驗車,被員警攔車並拔車牌,事後才知道駕駛的人是個 女法官,報紙上說:事後,警員得知被他開單的是轄區女法官,他和長官都很緊張,趕緊向女法官道歉;幸好女法官很明理,表明是她個人的疏忽,警員沒錯,一切依法處理。 〈聯合報 2009〉
聯合報2009:車逾期未驗…法官乖乖受罰 交警得知皮皮剉【聯合報╱記者何炯榮/員林報 導】2009.11.09
依法執法為何要向她道歉,我被開罰單怎沒有員警向我道歉?
因為怕被法官報復,臺灣司法官沒有任期,不受當地民意機關監督,除非他不幫自己人,即不肯官官相護,否則其他檢察官不太會想起訴他,其他法官不太會想判他有罪,負責判斷有無職務違法的〈職務法庭的〉法官也不太會想把他由司法官團隊中請出去讓他沒有工作。
法官有權,我沒有啊。
這不是對錯是非的問題,這是誰有權誰無權,誰權力大誰權力小的問題。
是照規定做或不明規定做,那個好處較大、壞處較小,便做那個的問題。
三、法官辦強制執行也一樣,辦錯案件害人民損失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二件人民都不敢追究責任,美其名怕法官被記過,實際怕追究法官責任後,如他告到監察機關或提國賠 後,會被法官報復。
四、 一個上校或將軍與人有爭執,司法機關會盡可能幫他 因為每個人的子女以後都有可能去當兵的,你幫他,他欠你一個人情,以後可以還你,你不幫 他,他還弄你呢,當然你退休前較不會,難道你不會年紀到了退休,或轉任律師嗎?
五、臺灣司法人員被指控易脫身,告他的人易出事。
八、女檢女師街頭干架案
臺灣女檢與女教師在街頭幹架,司法機關說,女檢正當防衛,無事,女教師判刑。
九、 女檢指控路霸恐嚇,沒有其他人證及錄音,台灣司法機關說女檢不會說謊,仍把路霸起訴判刑。
十、執行書記官為減輕工作負擔,強迫人撤回執行
寫好筆錄,逼債權人一方的律所代理人簽名撤回執行,代理人怕撤回後要賠債權人十幾萬新臺幣,不敢簽,又受逼不過,便尿遁後離開現場,但事後也不敢告書記 官,因為知道告不贏,便由律所中辭職,書記官及司機還不甘心,繼續報復來接替的不知情助理〈代理人〉。
十一、被控誣告法官,檢察官起訴要五毛,法官判一塊
有人被指控為誣告法官,檢察官起訴求處求刑2年半,承辦法官判4年半,誰叫你誰不招惹 去招惹台灣司法官,有好果子吃嗎?
十二、馬英九告不倒檢察官,立委告不到少將
台灣領導人告不倒檢察官,台灣立委告不倒少將。 〈一個是因為在偵查馬英九時,筆錄被懷疑有問題;一個是因為一個下士在軍中禁閉室死亡,而依法規他是不應被關禁閉的,但少將旅長有在禁閉單上簽名或蓋章,而他姐姐後來選上台灣立委,依然告不倒少將。〉
軍中案件,如洪仲丘他們會把案件壓下來,怕查出真相會影響軍中聲譽及影響長官升遷,把事情壓下來,對大家都好〈大家指有關係的軍官及其他怕被牽連的士官兵,不包括被害人及想知道真相的家屬及社會 大眾〉。
那時,我不確定軍事檢察官有沒有怠忽職守,但事實是,那時引起公憤,民眾“覺得”軍檢沒有認真查,有時是,人家去向媒體捅一些事出來,軍檢才做一件,民眾很不爽,街頭抗議,修法,後來台灣軍中案件也改由普通法院查了,一般案件沒有由軍事檢察署及軍事法院起訴審判了。
為何官官相護,把事情壓下來?
因若讓事情爆出來,立法機關及上級或監察機關會由上向下釘下來,減少褔利,增加要求,並增加投入對查處違規的資源,及加重違規的處罰,以後大家都沒有好日子過,犧牲一兩個人不算什麼的。
臺灣領導人及立法委員都告不倒他們的自己人〈檢察官〉跟有權人了〈少將〉,一般無權無勢的老百姓,還有指望嗎? 我覺得依現行制度,因為人都趨利避害,不可能公平,只要一造〈甚至是告訴人〉是他們自己人或有權人甚至只是有錢人,司法機關辦到會很麻煩。
十三、二十年前目睹之執行處怪現象
執行處部份書記官 常對當事人斥責,破口大駡,常為了減輕自己工作負擔,而要求當事人撤回強制執行的聲請,甚至偽造文書或一再催逼,逼得當事人自殺。〈曾紀生律師〉
十四、要不要孝順,要看孝順划不划得來,看他的邊際效益有無超過邊際成本
要孝順嗎?老婦人把500萬美金送子女,最後一個人孤單單的死在養老院。
另一個,把錢全留在身上,孫子來看他便有一千元,還留遺囑,他死時,在身邊的人可以多得一倍遺產。
她成為養老院內人氣最高的老婦人。
為何同樣無錢可得,有些人會孝順善良,有些人不孝? 這是因為,有些人見父母可憐會不適,有些人不會,偏好不同。
有些父母與小孩感情較好,對小孩較好,而對小孩來說,有感情的人及對你好的人,皆會為你帶來尊嚴,他們受害你也難過,故他會對父母好,但也要子女有良心。
十五、夜總會小姐的牛郎男友捲走她幾千萬存款
夜總會小姐錢被牛郎男友卷走 幾千萬存款被牛郎盜領一空。
他與她交往數年,逐漸取得她的信任和芳心後〈當牛郎當然要嘴甜囉,不然那有賺頭,按月騙人薪水不夠,要騙幾年或十幾年的積蓄才夠看〉,竟然提光她幾 千萬的存款,一走了之,讓她找不到人,人財兩失
上班十五年來的血汗錢一夕被掏空。〈淩葳威,葳力四射一書第227頁〉
但站在那牛郎所處立場及想法,你不把她錢卷走,如果她遇到更年輕嘴更甜的小鮮肉,說不定她一毛錢都不會給你,或去嫁老的有錢的,錢都給小孩花,因為她想老死在子女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