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上大董事長取得經營權入主公司,到底有何好處?及如何取得經營權?-為何有人花錢取得委託書,或買下股票,甚至借錢買股,也要選贏董事取得經營權
公司究竟與賺錢,怎麼扯上關係?一,股東股利,二,董監事酬勞,三,(兼任)員工薪水,四,收回扣,買材料或設備等等,五,準關聯關係
一、取得經營權可採取的主要方法:徵求委託書,及動員組織其他股東來支持你〈他們信你也投你票〉,或買下足夠表決的股票〈找金主集資請人入股,或自己舉債或用自有資金〉
三者方法不同但皆可選上董監事,取得經營權,任命高管,也各有不同撈錢致富方法及不同死法,但雖不同也大同小異
二、取得經營權後,有何好處?
一為,股東股利,同時,如同買股票一樣,不只一年最多四次的股利,還可能可以把股票低買高賣賺價差,那,價差與股利有關係,但不絕對,由賺錢公司也可能股價跌這點便可以知道,因為價格牽涉到人心,資金,供需,成本,價差,利潤等等
二為,董監事酬勞,
三為,若兼任員工還有員工薪水,但既為員工,便要按時上下班,打卡,若不克上班,要請假,如公假〈開董監事會,或出差〉,事假〈要扣薪〉,或病假〈一定時數內有半薪,太多便扣全薪〉,特休〈工齡越久,特休越多,台灣最多一年有30天,指老員工〉,
四為,有權力,這權也可以讓人有成就感,得到滿足,有效用,
五為,可以以權謀私〈利〉,如你有人事權,決定僱用誰,解僱誰〈勞動合同〉,決定與誰締結買賣合同〈如買進原料,賣出產品,買設備賣設備等等〉,承攬合同〈請人來維修保養機器〉,建設合同〈請人來蓋廠房,修繕建築物等等〉,或委任合同〈請律師打官司,或請會計師來查帳〉
六為,非法的,可以收回扣,主要為低賣高買,圖利外人,為別人謀取利益,他們再把他們得到的利益分你一部份,或掏空公司資產,侵佔公款
注:如果只有你一個股東,又你自己經營公司,那,領股利,董監事酬勞及員工薪水,及收回扣等等,意義便較小,因為,你領自己的錢出來,較沒太大用處,但這是沒有討論到稅的問題,若把稅討論進去,結論可能又不同
注:若你另找操盤手,請經理,那,收回扣,低賣高買, 掏空公司資產,侵佔公款,便可能由他來,不是由你這大股東來了,這是道德風險,反正錢收進他口袋,虧是虧你的錢
〈同時或先後分散風險…下面還有資料〉
取得夠高比例股票,徵求委託書,動員組織其他股東支持,這個,好食券,即房租津貼,那檔內也有〈打房炒房好食券〉,主要,你覺得他們賺太多,這自由競爭市場,你也可以下場當選手
公司有什麼利益?第一個股東的鼓勵,第二個是董監事酬勞,第三個是員工的薪水,再來是那個非法的收回扣,然後再過來是有權利,權利可以帶給你效用。再過來是以權謀謀謀利,以權謀私或以權謀利都可以,就是權利可以換,換取經濟利益,除了權利本身,還有效用權利可以換取經濟利益。
再過來怎麼取得公司的經營權,第一個就是買夠多的股票,然後你就選舉,選選你的人或自己做總監,是董事長,再過來就是動員其他股東來去,那個來去選舉,你做總監是董事長,再過來就是徵求委託書,然後不然就是讓那個,讓那個股東或者總監是欠你錢,然後你就可以做那個控制人,這個就是寫在哪裏,寫在那個黨民罵黨明,就是有動員這兩個字,然後再來,就是有一個那個什麼什麼,那個那個考試卷房租,今天那個也有這一部分的幾凳子啊,就是怎麼去取得經營權。
或有限公司,你佔半數以上股權,也有控制權,道理一樣,只是沒有股票而是股權,但道理一樣,可以賺價差及股利,也可以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
但三者應都有股利、董監事酬勞甚至還可能有兼任員工酬勞
只要是股東,人有發股利,你便有,視你持有多少股票而不同
也有董監事酬,兼任員工的話才有員工薪水,
而,有人事權可以任命高管,是代理人,〈授權代理人〉,當然也可以自己掌權的,只不過會有困難要應付解決,會較累較煩罷了
菜金菜土,你覺得你的上遊或下遊賺太多,賺太多,你也可以自己開1間,那如果他是自由競爭市場的話,那開1間你有錢嗎?沒錢要借或找人集資入股,對不對?借要付利息,那你覺得說你你那個借完錢之後,你賺到了錢,付完利息還有剩嗎?這個你沒有土地就要付地租啊,那你勞工應該是一個不夠,你是一個不夠啊,那你最多是兼任員工自己賺一份薪水,其他仍要請人 ,要資本借錢你要付利息呀。那個集資入股要有企業家精神且人信你 你有嗎?你有企業家精神嗎?
股債徵委託書三者不同,集資入股跟借錢做生意的致富撈錢方法不同,那虧錢的時候死法也不同。
三股債不同,那個集資入股,跟那個借錢做生意,都有他的致富方法,那個集資入股有沒有,就是別人說,如果你本身的資金有沒有1/10,你紅利就賺1/10,但是問題是你還有一些致富的方法,例如說你有人事權,財政權,或者是你可以任命那個人事權嗎?或者是有董監事酬勞,甚至也兼任員工 那個借錢做生意呢,就是比如說有一個借款利息跟公司獲利的差,例如說,例如說你除了除了有那個人事權那個那些有沒有另外一件就是說利潤你利息3%有沒有,但是你的公司利潤是10%,那你就賺了7%
股債不同,因爲股東跟債權人他他是不一樣的,因爲股東有沒有,他買的時候就知道,說你公司有賺錢,他才會分錢給他,就甚至有虧損,他先彌補虧損的,那債權人有沒有,並不是說你公司沒賺錢就不用還錢,就不用付利息,你一樣要付利息,所以他不需要相信你會賺錢,他只要相信你有錢還就好了,他不會管你賺不賺錢,反正他你一定要還他本金跟利息,不然他就告你。
爭產嘛,三種方法取得經營權,是不一樣的,但是他的撈錢,那個撈錢,跟那個致富的方法也不是完全一樣,但是有一部分是一樣的,大同小異,但是虧錢的話死法是不一樣的。
股跟債跟徵委託書三個同樣都是說,便說你想要選上,掌握公司有沒有第一點,你可以去借錢來嗎?你把所有股票都買下來嗎?第二點就是你集資啊,你找了很多相信你的人,他們來做股東啊,他們都,他們都相信你呀,也會投票給你。第三個就是徵委託書嗎?通常是要花錢嗎,徵求委託書,然後就等於說你可以代他們行使投票權,選你自己當董監事啊,甚至間接選的董事長啊,所以就是股跟債跟那個徵委託書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