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持續高度繁榮〈黑道的收入財富增加〉及人權法治思想的興盛〈犯罪的平均成本減少〉,有組織犯罪會成為必然之惡〈不是必要之惡〉
一,市場經濟油水多,黑道介入競爭或圍事,有很高收入,也能累積鉅額財富
故,收入增加
二,相對,成本低,如逃脫制裁的機會變大,如勞動教養檢肅流氓制度的廢除
而,對人權,法治的重視,會催生很多原則〈主義〉,如罪刑法定主義,證據裁判主義,無罪推定原則,罪疑唯輕〈疑罪從無,有疑唯利被告〈利益歸於被告〉〉,搜查和監聽原則上必須先拿到令狀的原則,違法證據相對排除原則,故,即使罪大惡極之人,也很可能可以逃脫制裁而逍遙法外,甚至笑到人生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