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組織的規模不經濟

一、黑道誤殺
有個法官,在報紙上寫了一編文章“殺錯一個黑道大哥”,作者,從寬〈法官〉,2002年,7月31日,聯合報8版
在印象中,黑道兄弟,一言不合即動刀動槍,一陣砍殺後,揚長而去,視國法如糞土,也不用擔心追訴,審判。
這真是他們生活的寫照嗎?其實並非如此。〈從寬31〉
從寬→“殺錯一個黑道大哥”,作者,從寬〈法官〉,2002年,7月31日,聯合報8版
這個法官在文章中寫道:“有一個剛冒出頭,小有名氣的“大哥”為了地盤的紛爭,與另一位同為大哥級的角頭相約在某KTV包廂內談判。雙方在談判前各攜“小弟”數名,荷槍實彈,分據包廂內外嚴陣以待。
未料雙方談判時攀親拉故,反而一見如故,相談甚歡,在融洽的氣氛中也分好了各人的勢力範圍,被邀來的角頭大哥心情大爽之下,堅持當應由其請客。
這位新冒出頭的大哥當然不肯,雙方一陣拉扯後,角頭大哥為取得機先,沖出包廂想到櫃檯付帳,詎料新冒出頭的大哥深恐被對方付了帳,有失地主之誼,一時情急,乃向在包廂外看守,不知內情的小弟大喊:“把他擋下來,絕對不能讓他出去!”
小弟一聽會錯意,以為老大下了格殺令,不分青紅皂白,拔槍就射,角頭大哥中彈倒地,當場一命鳴呼,他帶來的小弟隨即拔槍反擊,雙方一陣慌亂,互找掩蔽開槍互射,等到事情弄清原委,雙方已傷了七,八人,掛了三人。
當然這位新進大哥事發後隨即被捕,移送檢察官收押起訴,我在審理該件殺人案時,只聽這位莫名其妙的新進大哥還心情鬱悶地喃喃自語怨歎:“那也按呢?””
二、也有被狙殺的黑道大哥
媒體指出“多年前,綽號“五百”的南投道上份子吳百健在大隆路某酒店前遭狙殺,身中三十多槍,當場斃命;不久後,綽號“醜碧”的台中角頭王瑞碧遭人以電話引誘外出,在住宅前被狙擊;綽號“鴻圖”的台中角頭王鴻圖也在東興路某酒家門口遭人狙擊身亡。
此外,數年前綽號“白全”的至尊盟尊中會會長,林培全偕同女友至戲院看電影,在電影情節上演爆破場面時,殺手也悄悄走到林的面前,近距離狙殺。綽號“黑人”的南台中角頭林天助則是走出賭場後,獨自駕車等待紅綠燈時,被一路尾隨的機車騎士殺手以近乎處決的方式,近距離狙殺,林趴在方向盤上,當場身亡。
從這些迄今尚未偵破的槍擊命案可以發現,歹徒犯案模式仿佛“取材”自電影情節”〈引自自由時報17頁,2003年12月7日〉
三、有些大哥被殺後,大哥的女人敗光家產或被騙光
大哥身邊,大都有美女,但大哥的女人,也有下場不好的
某黑道大哥的女友,因為她跟的黑道大哥後來死於幫派火拼,女友也因經營不善,加上其他黑道勢力企圖蠶食鯨吞,被迫將牛郎店轉讓;在狂賭成性之下,她輸光了所有積蓄,最後再回到舞廳掛牌伴舞。
另一名黑道大哥的女人,也因男友遭狙殺,一度接下大哥遺留的龐大事業,但經營不善,而且迷上中山區一家牛郎的“紅牌”,大肆購買名牌服飾,進口跑車作為力捧情郎的禮物,最後床頭金盡,牛郎一走了之,毫不留情,這名大哥的女人竟淪為“摸摸茶”女郎。〈引自自由時報19頁,2003年12月7日〉
四、黑道的死殘風險,比當警察消防員還高
有個後來改當牧師的流氓牧師,在節目上指出,台灣天道盟太陽會很強悍,由有太陽會到現在,至少已有33個會內黑老大壯烈“殉職”,為會捐軀
五、一個台灣公立大學女生,黑道丈夫被砍斷腳又被判十五年
有個女的,原來讀台灣公立大學,她說“大三那年開始,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是道上小混混,雖然明知他背景不怎麼好,但愛情來了,不管對方是什麼牛鬼蛇神,擋都擋不住。
我們很快陷入熱戀,雖然我還不至於為他放棄學業,但整個人性格都變了,晚上跟著他出入堂口、賭場、舞廳或酒店,他身邊小弟見到我都畢恭畢敬的叫大嫂,也許就是那點虛榮心,讓我更離不開他。
雖然家人極力反對,但為了跟他在一起我不惜跟家人翻臉,搬去跟他同居。大學畢業後,我也沒去找工作,生活所有開銷都靠他在道上賺來的錢供養,我還為他生2個小孩。
我以為我找到疼愛自己的另一半,我覺得,不管對方是做什麼、是什麼人也好,這就是女人最大的幸福,但人生總有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
12年前,我先生經營地下賭場和酒店圍事,原本日子還算過得平靜,但某天因為有人在酒店鬧事,他出面調解的時候,兩幫人馬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我先生錯手砍死人的同時,也被砍斷一條腿;接著賭場還被警察偵破,2宗案件加起來,我先生被判入獄15年。 “〈人間異語:愛上兄弟 大學乖乖女人生逆轉 | 頭條要聞 | 蘋果日報 | 20100706〉
六、吳澤勇博士的話
他說“看到林兄關於黑社會集團的介紹,我仿佛又看了一遍鄭伊健主演的《蠱惑仔》系列。
片中的陳浩南有一句話:這世界有兩種秩序,一種是外面的法治秩序,一種就是蠱惑仔的地下秩序。片中的一些年輕人,或者由於懵懂無知,或者由於遭遇惡人而正義無法伸張,總之有一些”正當“的原因讓他們加入黑社會。
這些人本質上是善良的,但一旦走進這個地下秩序,就身不由己,而只能拿著砍刀去砍人,一步步的越陷越深。最終的結果或者是被別人砍死,或者是被政府槍斃。
黑社會無疑也是有規則的,比如對待前輩要恭敬,出賣兄弟要受”家法“處置等等。
但控制這個”社會“更多的顯然是弱肉強食的”叢林規則“和幫派大哥的”領導魅力“,因此這個社會的秩序是不穩定的。
我看這些片子,尤其是聽到陳浩南說那句話時,就想,為什么一個社會會出現兩種秩序呢?那一定是存在對這兩種秩序的社會需要了。
關於人類對於法治秩序的社會需要,這個毋庸多說。而“地下秩序”之所以會產生,也許正說明法治並非萬能?
當然你也可以辯護說,那是因為香港或者臺灣這類地區的“法治”並不完善,並不能說明法治本身有問題。但是哪里的法治最完善?美國不是一樣有黑手黨么?
有時候我覺得,法治就象一張大網,它能網住這社會大多數的惡,但又總有一些惡能夠破網而出。面對這些惡,法律無能為力。法律無力之處,就是黑勢力乘虛而入的所在。“〈Phoebus2001〉
Phoebus2001;雅典學園的版主Phoebus,在論壇的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