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股票也是一種事業(買賣業);然後架設一個部落格也可以是一個事業(博物館驚魂夜)那有什麼相同?

相同點就是不管是買股票或者是買賣業,或者是海運業,或者是博物館,或者是部落格;都是要將本求利,也就是我們這個公式就是要必須要大於零。

那博物館都是賣門票的,賣紀念品的,也可能有餐飲部,就不了解了

(收入-成本-費用-税)=税後淨利=(流通在外股數*EP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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