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沒有幫我賺錢,但它給了我主觀上利益,讓我解除了從小到大沒有安全感的的恐懼
現在今天念完法律系說,你覺得沒什麼啊,那法律系也沒有帶給你很多快樂,很多威風啊,很多金錢吶,都沒有啊。但是問題是,如果你不念的話,你會很痛苦啊,會痛苦如影隨形,痛苦難耐,然後痛苦一輩子啊[流淚],所以你念法律系不是爲了趨利,你是爲了避害
侵權跟違約,那狗不能餵太飽,人不能對太好,當好朋友之後,你對他太好,他沒有誘因嘛,因爲他不需要付出,你也會對他好啊,那也許人家說他不需要付出,你會對他好,他就不需要付出嗎?那也許人家講說,那我,我跟你當好朋友呢,你還是必須不能侵權,他必須要不能違約啊,不然人家跟你絕交?
但或者是因為分手的成本可能很高,人家不會輕易分手,而且他就算他侵權,雖然他違約,他侵權也有得到利益呀,那違約也有少付出啊,這些得到如果比起他的責任要輕的話,他還是會做啊,對吧,又或他不是這麼想,他覺得人家不會對他怎麼樣啊。
但是你現在已經念法律系,你覺得沒什麼,問題是如果沒,你一樣是痛苦難耐呀,痛苦一輩子啊。
就像那個李雲白,他不不賭,不不不冒險,他會痛苦一輩子,他會痛苦難耐[流淚],如影隨形啊,然後痛苦一輩子啊[流淚],痛苦難耐[流淚],如影隨形的痛苦一輩子[流淚],你沒念法律系也是痛苦難耐[流淚],如影隨形,然後痛苦一輩子[流淚]。你現在有了,你才不覺得怎麼樣,如果沒有你是很痛苦的[流淚]。
法律系就像我同學舜傑說的一樣啊,他不只可以保護你,也可以害人吶,而且它給了我從小就欠缺的安全感吶。如果不是我念過法律系,我現在不可能這樣子安心下來研究哲學,一定是過的蠻痛苦的。
其實法律系雖然我的認真程度是還可以,對不對,但是你是我天分不太夠,因爲像那個,那我們那個楊傳珍律師嘛,他是留留美的,然後他是我們的強制執行法老師,他就說我們跟他講,那個講法律的時候,我講的還不錯,但是改考卷的時候,我寫的那個考卷,他覺得我寫的很散,那說我天分不是很高,但是問題是說雖然我沒有考上律師,但是我曾經在課堂上跟法學博士辯論法律問題,律師事務所上班時曾經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跟對造律師做民事訴訟的言詞辯論,然後,所以就是說。
而且法律系給了我從小就缺有安全感,所以我覺得念起來很值得,最主要是主觀的利益,不是經濟上的利益,所以主觀利益就是你覺得快樂有成就感 那客觀就是經濟上嘛,就是你覺得說你有拿到錢,雖然我沒有賺到錢,但是我覺得對我來說,我覺得真的值得,因爲我本來就是在24歲以前吧,就是一直很想念法律系的,最後24歲才去念的,28歲大學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