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要出貨到越南,不用信用狀,都採,在越南參股或控股一間公司,再滙款給他,有諸多好處,保險,信息優勢,它賺你也賺等等
〈來源,華視教育頻道的國貿實務,第二集,約六分左右,信用狀,託收及滙款,三者比較在09:41〉
2014年,台灣對國際貿易的支付,87%都用滙款方式,原因在託收及信用狀都費用較高,也很麻煩,而現在交易大都母子公司或關係企業間之交易,不用考慮到對方的信用風險
有參股或控股,當然靠譜得多,如,國際貿易的支付款項,現在少託收,也少使用信用狀,如我要出貨至越南,我怕被人倒帳,故,我在越南也參股或控股一間公司,我把東西賣給它,因我或我的台灣公司,也是它的股東,故,越南那間公司有利潤有賺,我也有股利,只要它有賺,即使它股利沒有年年都發出來,那股價也很可能增值漲價,它經營好,我以後把股份股權賣掉還可以賺價差,且,我有權力,如股東權,或董監事權甚至負責人的權力,也較不怕它倒我帳,董事監事便有權力看賬簿了
八成以上都用滙款,不託收,不信用狀,只要有參股控股,一樣可以降低風險,且你必了解它的公司財務狀況,信用狀則要費用,國貿實務那個視頻說,現在很少人用了,都用滙款

參股或控股,把你比喻一個皇帝,等同有了一個或數個六扇門的眼線在外國,以跟越南貿易為例,可以以那間越南公司的費用去僱用一個翻譯,懂法律及稅法的最好,或要越南那懂經濟稅法的人人學中文也可,要台灣財經法律學生去學越文也可,不然你臨時僱一個翻譯很貴的,又未必忠實,因可能被收買,因為你他的來往,常沒有下一次了嘛
你即使沒有選上董事長,但若有一席董事是我們的人,他在那也可以查帳的,他跟翻譯都對越南有信息優勢,他對那間公司有信息優勢,他有董事甚至兼任員工酬勞,且那公司賺了,不論你是大中小股東,也有股利可領的
且,你出貨出去給它,可以兩間公司都賺,都低買高賣,至少你知道行情,因為你低買高賣,未必必有人吃虧啊,因賣給你的公司,它進貨買更低啊,向你買的公司,它向你進貨後,可能經過分裝或再運送至更稀罕那東西的地方,反賣的價錢更高啊
台灣公司出貨給越南公司,兩間的股東甚至董事都是台灣人,人家越南沒影響啊,反正它們的各級政府是主管機關及徵稅機關,一樣,有法律依據規定,可以要求你做什麼或不做什麼,可以行政檢查,可以監管,你賺了錢也要交稅,甚至沒有賺錢也要交稅,如關稅、增值稅那些
甚至,它不只如美國對中概股,可以派人去香港看大陸公司的審計底稿,甚至現在科技時代,要你把系統讀取權給它,讓它隨時看你的資料,若有法律依據,人家也可以要求你這樣配合啊,有什麼不可以,當然,有讀取權的人,如市監總局的人,他要有個人的帳密,才能進去讀取但不能編輯修改,且,他做了什麼軌跡,指令,後台都有記錄,較不會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