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縣市長並不是司法警察官,所以他不能指揮警察犯罪偵查(調查),但是有些事情他還是可以指揮警察

縣長不是司法警察官,但是縣長有時還是可以指揮警察,例如說有一塊地,他是鎮公所的地嗎?那比如說他那邊平日也是做停車場,但是有時候會需要拿來用一些什麼選舉或者是活動的廣場,那比如說縣長就可以指揮警察,警察局長去把那塊地上面停車的車子叫他開走,暫時不可以停,然後如果還在那邊,派出所可以打電話給那個車主,因爲有你有登記手機號碼,在警察機關那邊嗎,叫你開走,所以他縣長不是司法警察官,是不能管偵查,但是還是可以,有時候有些事情還是可以指揮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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