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遇到法律違憲的時候,要裁定停止訴訟程序,再提起憲法解釋,那你就把自己當做法官。當你遇到股票有狀況出現的時候沒有,你就裁定開啓(財報)審查程序,然後再決定是保留或者是賣掉補水位或者賣掉換檔

像法官一樣裁定開啓審查程序,那什麼時候要開啓審查程序?第二是跌十趴嘛,跌十趴要開啓審查程序,第二個有沒有說政戰官很像很久沒有放假了,這張股票很像很久沒有幫我賺錢了,甚至買進後從來沒有幫我賺過錢,那我也要開啓審查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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