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黃花-臺灣以前的檢肅流氓,跟大陸以前的勞動教養有異曲同工之妙。

他們的共同點有兩個,第一點是沒有經過檢察官的起訴,第二點是不確定法律觀念,他的構成要件,是不明確就是說怎麼樣才是流氓,只要應該說勞動教養沒有很明確,然後,而且再過來就說他那個法律效果都很嚴重,都是三年,甚至有時候到四年半,所以他的法律效果很嚴重。

第三點,有有沒有他對證據的證明力跟證據力的規定,有沒有都沒有很嚴謹,都很任意,很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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