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須建立如同文化部文化幣的住宅幣制度,好讓平民租得起房子
那平民須住宅幣制度,不然租不起房子,即使你有自有房屋,那,若你只有一幢,卻有兩個子女,或他們去唸大學要住宿呢?或他們畢業後在外地工作,那父母暫時也無法幫他們解決住房問題,最多,父母年老,他們可以回來跟父母同住,照顧父母,,等父母死去或被送去養老院後,再繼承繼受他們的房子,一代傳一代下去
(農地點石成金,店面可公司集資+漲價羊毛出在,那平民須住宅幣制度
即, (成吉思汗)長生天請賜給我復仇的力量,誰給未成年人力量-國家給的,或說是納稅人給的
國家由一個嬰兒出生開始,一個月給他五百住宅幣,到他滿十八歲時,他的住宅幣app內顯示有108000塊的住宅幣,剛好他家人因為失業被掃地出門,沒有地方住,他拿手機出來,使用住宅幣app,租個房子,讓家人有個地方住,如我媽在世時說的,只要有她在,她便不會讓我流落街頭,那,納稅人給國家力量,國家給我力量,他給家人力量
房屋及證券都有價差及出息,價差,指低買高賣的買賣價差,出息,房屋指租金,證券指股利
如,楊律很像在台北,或台中,他說,空屋很多,但房租,一房便要八千,兩房更貴,
假設,房租收入為房東唯一收入來源及應稅所得
但現在很多房東的房租所得都沒有報稅,房客若申請房租津貼害他要交稅,他便氣炸,把房客趕走,那地下經濟太多,沒有納入規範
建議台灣立法院應該立法推動並實施住宅幣APP制度,如同現在的文化部的文化幣APP,指,政府一個月儲五百住宅幣入人民住宅幣APP帳戶〈不論人民有沒有工作,政府都要儲這五百塊〉,勞工有工作的話,僱主每個月儲勞工薪水的3%進去,勞工自己負擔薪水的1%,那一個月薪35000的勞工,一個月便有1900元的住宅幣了〈政府500+僱主1050+勞工自提350=1900點住宅幣,這是流量〉,日積月累,積少成多,積沙成塔,久了多了,便有一筆錢,即餘額〈這是存量〉,這一筆錢,可以拿出來當買房頭期款的不足部份,可以失業時沒有薪水,仍有住宅幣可以租房付房租,可以修繕房子,若都一直存著不用,也可以等到滿65歲才領出來當退休金
若租房,一樣,可以用住宅幣APP付款消費,付款給住宅消費點,如文化幣APP,有消費者及藝文消費點一樣,消費者可以把文化幣付給藝文消費點,房客也可以把住宅幣付給住宅消費點
住宅幣消費點,包括但不限於包租業,代管業,旅館業,民宿業,及其他住宅消費點,甚至日租宿舍
但,月租,一個月上限兩萬,日租,一天上限兩千,超過部份,要自己儲值進住宅幣APP的可自由提領部份才能足額付款,如,你租了一個一晚3000的旅館,要付旅館費時,由不可自由提領部份〈每月由,政府儲五百,勞工付1%薪水,僱主付3%薪水,三個相加起來,累積的存量帳戶〉扣掉2000元,由可自由提領部份〈你自己儲進去的,可自由提領或使用〉扣一千元,加起來共付3000元
房租也一樣,有分依規定提撥的不可自由提領部份,及自行提撥,可以跟不可提領部份配合來付房租,也可以提領出來花用可自由提領部份,它也是第三方支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