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股票的出息及價差-房東稅,空屋,住宅幣APP,僱主3趴,勞工1%,政府500

房屋及股票的出息及價差-房東稅,空屋,住宅幣APP,僱主3趴,勞工1%,政府500

房屋及證券都有價差及出息,價差,指低買高賣的買賣價差,出息,房屋指租金,證券指股利

如,楊律很像在台北,或台中,他說,空屋很多,但房租,一房便要八千,兩房更貴,

假設,房租收入為房東唯一收入來源及應稅所得

但現在很多房東的房租所得都沒有報稅,房客若申請房租津貼害他要交稅,他便氣炸,把房客趕走,那地下經濟太多,沒有納入規範

建議台灣立法院應該立法推動並實施住宅幣APP制度,如同現在的文化部的文化幣APP,指,政府一個月儲五百住宅幣入勞工住宅幣APP帳戶〈不論勞工有沒有工作,政府都要儲這五百塊〉,勞工有工作的話,僱主每個月儲勞工薪水的3%進去,勞工自己負擔薪水的1%,那一個月薪35000的勞工,一個月便有1900元的住宅幣了〈這是流量〉,日積月累,積少成多,積沙成塔,久了多了,便有一筆錢,即餘額〈這是存量〉,這一筆錢,可以拿出來當買房頭期款的不足部份,可以租房付房租,可以修繕房子,若都一直存著不用,也可以等到滿65歲才領出來當退休金

若租房,一樣,可以用住宅幣APP付款消費,付款給住宅消費點,如文化幣APP,有消費者及藝文消費點一樣,消費者可以把文化幣付給藝文消費點,房客也可以把住宅幣付給住宅消費點

住宅幣消費點,包括但不限於包租業,代管業,旅館業,民宿業,及其他住宅消費點

但,月租,一個月上限兩萬,日租,一個月上限兩千,超過部份,要自己儲值進住宅幣APP的可自由提領部份才能足額付款,如,你租了一個一晚3000的旅館,要付旅館費時,由不可自由提領部份〈每月由,政府儲五百,勞工付1%薪水,僱主付3%薪水,三個相加起來,累積的存量帳戶〉扣掉2000元,由可自由提領部份〈你自己儲進去的,可自由提領或使用〉扣一千元,加起來共付3000元

還有,房東有房東稅,即除了,房租收入所得稅,囤房稅即房屋稅,還有,房東因為沒有工作,故,他每個月沒有僱主幫他交月薪的3%住宅幣,自己也沒有用薪水幫自己付1%住宅幣,但因為公司每個月要幫勞工交住宅幣,僱用越多人要負擔越多,故,無法虧錢提供服務,故,會提高財貨〈即商品服務〉的價格,這也是一種房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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